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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2024年寒假“双减”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泽普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07日 点击数:

尊敬的家长:

2024年寒假将至,为进一步落实“双减”要求,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平安健康、快乐充实的假期,我们向您温馨提示如下:

一、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请您认真了解和理解国家“双减”政策精神,掌握正确的教育理念,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重视培养孩子的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科学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生活和锻炼,加强亲子互动交流,多带孩子亲近大自然和参与各类文化传承活动,让孩子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
二、理性选择校外培训
希望您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跟风,如确需安排孩子参加校外文体艺术素质培训,请以孩子自身素质提升、兴趣培养、个性发展为出发点,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非学科类项目适量参加。同时,选择培训机构要注意三个“务必”:
(一)务必查看培训资质。在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时,请家长朋友们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看,是否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坚决抵制无证机构,不要轻易相信商家无依据的推销话术。
(二)务必规范缴纳费用。请您在手机“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缴费,切勿把资金转入培训预收费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宝等);在缴费时应避免一次性缴纳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坚决抵制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折扣、送课等方式诱导超标超期缴纳费用,以防校外培训机构出现“卷款跑路”“退费难”等问题。
(三)务必签订培训合同。主动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办公厅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要特别关注涉及课程、从业人员、费用的条款,明确约定培训项目与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收费方式、退费标准与办法及违约责任等条款,明确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切勿轻信培训机构的虚假宣传和口头承诺,并索取正规发票,不要接受与实际培训内容不符的发票和收款收据等“白条”凭证。
三、自觉抵制违法违规培训
按照相关规定,严禁任何培训机构及个人、采取任何形式在寒假开展学科类培训。请您认清并自觉抵制违规培训行为,不参加各种“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小饭桌”以及各类以冬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不参加教育咨询、校外托管、个人工作室等形式开展的违规学科培训;不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组织的学科培训;不参加线上学科培训;不参加幼小衔接班、小升初衔接班等超标超前的违规培训活动。如您的孩子参加违法违规培训,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权益将很难得到保障。
四、依法正当维护自身权益
校外培训属市场商业行为,须承担潜在的培训风险。当您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时,首先应与机构理性协商;如协商无果,再联系相关监管部门出面协调;若调解仍不成功,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切实关注安全风险防控
寒假期间,请教育引导孩子加强学习中的自我防护、路途中的自我保护,确保学生培训安全。也请您监督培训机构是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用火、用电管理措施,是否做好消防、机构内部及周边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同时,要注意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确保孩子身心健康。
六、积极参与违规监督举报
“双减”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体现了党和国家推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决心,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作业负担,共建良好教育生态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如各位家长朋友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县“双减”办或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县教育局举报投诉电话:0998-8243013
县文旅局举报投诉电话:0998-8247920  
泽普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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