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地址: 泽普县团结西路 118 号
联系方式:0998-8251061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4:00-8: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3:30-7:30(节假日除外)
泽普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商务和工业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新型工业化、工业信息化、“一带一路”、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政策建议;拟订相关的综合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二)指导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委员会各基层党组织加强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三)拟订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拟定泽普县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县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促进城乡市场、产业协调发展;组织协调重点产业调整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实施;执行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四)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工作;协调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地区拟订的行业专项规划、计划、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指导轻工、
纺织、建材等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县工业和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拟订技术改造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研究和规划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方向和布局;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核、备案。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工作。
(七)推进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领域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及信用担保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领域人员的培训,协调解决企业用工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企业智力引进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八)负责县实现工业节能目标的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法规、规划、政策;推进县有关循环经济发展;组织协调县有关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县工业节能执法工作;负责管理县行政区划内的散装水泥行业发展和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九)组织执行自治区电力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电力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许可;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拟订轻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行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性建议;负责轻工业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产业发展。
(十一)负责协调推进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负责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培育发展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扶持政策;扩大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容量;指导协调乡村生产车间建设。
(十二)负责推进县工业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工业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及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统筹指导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信息化及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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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服务办:王晓东0998-825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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