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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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泽普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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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急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方式和频次
综合行政服务计划检查对象在组织管理、作业场所方面的服务检查以现场实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时如实、规范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严格复查。
涉及危化品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加油站、限上商场超市企业、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原则上每月检查1次,全年不少于12次,检查家/次结合实际进行;特殊时段和国家、自治区、地区重大活动期间,根据上级要求或实际工作需要,经商务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增加检查频次。
统筹乡镇,对限额以下商务领域经营场所开展督促指导性安全检查,每季度开展1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如需要开展现场培训、对经营场所开展安全指导帮扶、上级临时安排等)决定检查经营场所数量。
(二)商务综合行政服务检查方式和频次
1、检查方式:一是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汽车销售企业等商务企业,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完成违法违规行为整改;二是现场检查。主要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提问、查看现场等方式,督促商务领域经营场所遵守法规、规范经营。
2、检查频率: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每季度开展1次;根据工作需要、信访举报情况及节日市场监管需求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