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7/08
18:51
来源:
泽普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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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明确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自治区、地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组织开展了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确认工作。经审核,现将泽普县行政检查主体予以公布。
一、法定机关
1.泽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泽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泽普县教育局
4.泽普县科学技术局
5.泽普县商务局
6. 泽普县工业信息化局
7.泽普县公安局
8.泽普县民政局
9.泽普县司法局
10.泽普县财政局
11.泽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泽普县自然资源局
13.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泽普县交通运输局
15.泽普县水利局
16.泽普县农业农村局
17.泽普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18.泽普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9.泽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泽普县应急管理局
21.泽普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2.泽普县审计局
23.泽普县统计局
24.泽普县医疗保障局
25.泽普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
26.泽普县国家保密局
27.泽普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8.国家税务总局泽普县税务局
29.泽普县国家安全局
30.泽普县消防救援大队
31. 泽普县波斯喀木乡人民政府
32. 泽普县依玛乡人民政府
33. 泽普县古勒巴格乡人民政府
34. 泽普县赛力乡人民政府
35. 泽普县依克苏乡人民政府
36. 泽普县图乎其乡人民政府
37. 泽普县奎依巴格乡人民政府
38. 泽普县阿克塔木乡人民政府
39. 泽普县阿依库勒乡人民政府
40. 泽普县布依鲁克乡人民政府
41. 泽普县桐安乡人民政府
42 .泽普县泽普镇人民政府
43 .泽普县奎依巴格镇人民政府
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1.泽普县档案史志馆
2.泽普县气象局
3.泽普县烟草专卖局
4. 泽普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5. 泽普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6. 泽普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7. 泽普县公安局波斯喀木派出所
8. 泽普县公安局依玛派出所
9. 泽普县公安局古勒巴格派出所
10. 泽普县公安局赛力派出所
11. 泽普县公安局依克苏派出所
12. 泽普县公安局图乎其派出所
13. 泽普县公安局奎依巴格派出所
14. 泽普县公安局阿克塔木派出所
15. 泽普县公安局阿依库勒派出所
16. 泽普县公安局布依鲁克派出所
17. 泽普县公安局桐安派出所
18. 泽普县公安局奎依巴格镇派出所
19. 泽普县公安局团结路派出所
20. 泽普县公安局库其派出所
三、受委托组织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泽普分局
除上述主体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以各种名义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严禁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
泽普县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