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公告如下。
一、 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2、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6】44号;
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自治区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99号;
4、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
5、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 残联《关于提高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新民发【2021】88号;
6、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 残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民规发【2022】3号;
7、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意见》民发【2022】79号;
8、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 残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民规发【2023】7号。
二、补助对象
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时间达6个月以上)
三、补助标准
110元/月。
四、发放方式
“一卡通”发放
五、发放时限
按月发放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泽普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徐丽 联系电话:13899172868
经 办 人:阿依帕夏 联系电话:18699895273
2.泽普县民政局(业务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张建强 联系电话:13999630720
经 办 人:买买提逊 联系电话:13779622727
3.泽普县农村信用社(代发银行)
主要负责人:呼淑霞 联系电话:13779896991
经办人:曹玉梅 联系电话:15999327008
2024年 5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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