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泽普县良种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泽普县良种场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0日 点击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良种场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保障公民知情权、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为核心,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增强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1. 主动公开:围绕场部重点工作、民生领域、政策法规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财政预算决算类23条,重大项目建设4条,民生保障政策与落实情况15条,安全生产类13条,确保群众关心的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2. 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保密性。同时,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更新,保证信息时效性。

3.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良种场政府为主要公开平台,优化栏目设置,增强信息检索、查阅功能。同时,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如抖音、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等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及时推送重要政策解读和工作动态,提升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4.监督保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投诉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部分政策解读不够通俗易懂;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需加强,个别信息发布存在延迟情况;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互动性不足,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

2. 改进措施: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深入挖掘信息内容,丰富公开形式,采用图文并茂、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确保群众看得懂、能理解。建立信息发布跟踪机制,明确信息发布时限要求,责任到人,加强审核,确保信息及时发布。优化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营,定期开展线上互动活动,及时回复公众留言,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提升公众参与度。

3.渠道整合不足:政府信息分散在多个平台,如政府官网、政务新媒体账号、线下服务窗口等,各渠道信息发布有时不一致,缺乏统一的信息整合和管理机制。公众在查找信息时,需要在多个平台间切换,增加了获取信息的难度。后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整合和优化,以政府官网为核心,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和管理系统,实现各渠道信息的同步更新和共享。加强对政务新媒体账号的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同时,优化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搜索功能,方便公众快速查找所需信息。

4.业务知识不扎实: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理解不够深入,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对于哪些信息该公开、哪些信息可豁免公开把握不准确,容易出现信息公开失误或遗漏。完善在线咨询、意见征集等互动板块的功能,明确回复时限和要求,建立回复质量考核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互动板块的日常管理和回复工作,对公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回复,并将回复结果进行公开。定期对互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将公众意见和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乡镇政府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推动乡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内容还不够贴近群众生产生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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