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4〕105号)和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在全地区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对现行的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出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政策性文件1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的政策性文件1件。凡是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自通知之日期一律停止,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
2.实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3.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1件)
泽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泽普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的通知 |
泽政办规〔2023〕3号 |
2 |
关于印发《泽普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
泽政办规〔2021〕9号 |
3 |
关于印发《泽普县加强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泽政办发〔2021〕53号 |
4 |
关于印发《泽普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泽政办规〔2022〕1号 |
5 |
关于印发《泽普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
泽政办规[2023]1号 |
6 |
关于印发《泽普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
泽政规〔2022〕2号 |
7 |
关于印发《泽普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
泽政规〔2021〕1号 |
附件2
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泽普县公共租赁房承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泽政办发〔2013〕7号 |
2 |
关于印发《泽普县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
泽政办发〔2016〕44号 |
附件3
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泽普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
泽政发(2023)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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