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众服务 > 网上政务服务指南 > 规划局
> 正文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类)》
- 行使依据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服务表格
- 办事流程
- 常见问题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办法》
- 1.建设单位申请文件1份,委托函,被委托人身份证呢(打印,并加盖公章)
2.建设工程的计划批准文件一份
3.国有土地使用证含宗地图复印1份及宗地图电子版CAD文件
4.现状地形图2份含CAD电子文件(1:500或1:1000)
5.批准规划图一套及CAD电子版文件
6.施工图全套及审图合格证复印件(附电子版CAD格式)
7.数字化红线2份(附电子版CAD格式)
8.测试核准单(附电子版)
9.其他
事项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类)》 |
事项编码 |
kszp-ghxzsp-0001 |
办理主体 |
规划局 |
办理部门 |
泽普县城乡规划局规划管理科 |
办件类型 |
审批件 |
办件属性 |
行政审批 |
承诺期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泽普县城乡规划局 |
法定期限 |
10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8243773 |
是否收费 |
否 |
监督电话 |
09988247701 |
收费依据 |
无 |
收费标准 |
无 |